人總要固執地為購物的衝動冠上一些理由:心情好所以買,心情不好所以買。真傻,看到喜歡的東西,誰不想擁有?買與不買之間,其實只在乎於口袋裡有沒有錢。沒有錢,一切其他理由一概不能成立。
下了車,抱著兩個袋子走在悶熱的街道上回家,心想是否應該認真的省點錢?又想,如果能有多點錢的話,哪會買這種便宜貨?在斑馬線旁等待橫過馬路之時,花了點時間舉頭望向那難得蔚藍的天空,看到夾在自己和天空之間那密集的蝸居群,提醒我這裡畢竟是權貴之人的遊樂園。現實就是很多人在香港這一小片土地,窮一生勞力,只為追求生存的權利。
煩厭的心情此時再添一筆,看來今天是無法獲得舒坦了。但至少今天晚上再把戰利品翻出來整理的時候,可以再次短暫地欺騙自己:今天的我很快樂。
是的,或許在心裡多念幾次,我便能夠相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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