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 29 October 2012

寫作人

在這個資訊很發達的年代,發表意見的平台很多,只要懂打字,誰都是作家,誰都是記者,誰都是評論家。一本牛津字典跌下來,隨時能壓死一打「寫作人」。

資訊很發達,接觸和發表各種文章很容易,但真正懂得寫作的人太少。雖然寫作人多數有自己的風格,或有自認為獨特的見解,但每種文章也有一些基本結構及手法,令它可以被歸納成某一種文體。像是抒情文,應該有敘事及抒發情感的部分,跟讀者分享看見踫見的事和物,並抒發那事物帶來的感受,所以,抒情的篇幅不應比敘事的少,否則,下筆時心想寫出一篇抒情文,到後來只淪落為一篇四不像。

在網上讀過一篇博文,標題大概為「從某香港電視台的劇集看透人生」。如此煞有介事的題目,令對那電視台出品的劇集一向避之則吉的我也不禁按進去看個究竟。細讀下來,只看見一段又一段分析欠奉的劇透,然後每段來一,兩句不太扯得上邊的結論。讀到最後,還是不太明白筆者看透了人生的甚麼。有人會說,是因為我不喜歡那些劇集才會這般刻薄地批評吧。我會回答,是筆者答應告訴我他看透了甚麼人生啊,他沒做到,怎麼轉頭來怪我刻薄呢?

除了抒情,議論文也是一種很常見的文體。在這討論區發展成熟的時代,每天多少上班族總會在辦公室花點時間在各討論區留下一字半句。是食評也好,體育賽事評論也罷,在這種「極度重視言論自由」的環境下,寫甚麼、怎樣寫,都變得「無所謂」。有人以殘破不堪的語法寫文章,雖然言不及義,內容空泛,但那是他的言論自由,你憑甚麼叫他收皮?

是的,誰都沒有要別人收皮的「資格」,所以我只寫了這一篇文章,卻沒有到別人的專欄撒野。反正那些反駁的句子都離不開「唔鍾意咪唔好睇羅」一類的回覆,太沉悶了吧。

在這「無所謂」的環境,人漸漸對文體結構不再堅持,反正看得懂就好。然後,漸漸地,對於很努力地亂寫一通的人,讀者會開始給他們一個「讚好」,或開始訂閱他們的專欄。最後,堅持執行文體結構或要求讀者從字裡行間思考的作家,都會受到唾罵,說他們都寫些別人看不懂的文章,質問他們到底會不會寫文……

當一件蠢事得到一大票傻子認同,那麼,蠢事就變成了理所當然的事。不與傻子同流合污的人,或會被杯葛,也許會被謾罵,但事實上,會在意傻子講話的人又有多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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